《内蒙古工大报》
出版时间: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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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督导组对我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作者:白杨



    本报讯 10月23日至24日,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月胜担任组长的自治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督导第一组进驻我校,对我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3日上午,在教研楼205室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导汇报会,在校全体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督导汇报会。校党委书记金瑞主持汇报会。

    王月胜就本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导的目的、督导对象和主要内容、督导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督导工作坚持的制度以及相关要求等作了说明。本次督导围绕党委主体责任的10项内容和纪委监督责任的16项内容,督导组通过汇报会、座谈会、谈话、实地走访、查看相关资料等多种方式展开督查,并最终形成督查总结报告反馈给学校党委,要求高校充分认识此次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讲实情、说真话,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配合督导工作。
    金瑞作《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围绕学校党委主体责任核心内容清单的十个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了我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做法和经验。金瑞强调,下一步学校将结合实际,健全完善责任清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细化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构建起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制度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依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的工作边界,构建起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构建起人权、财权、事权相统一,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内部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严格追责问责,确保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向纵深传导。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志雄向督导组作《内蒙古工业大学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按照纪委监督责任核心清单,详细汇报了学校纪委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深化作风监督,强化监督问责,严格纪律审查,强化巡察监督,深化涉及师生利益的民生监督等12个方面的情况。
    在为期两天的督导中,督导组分组与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查阅了工作资料,召开各方面代表座谈会,走访了机械学院和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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