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大报》
出版时间:201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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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专业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


作者:安炜丹

    本报讯 近日,我校收到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经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同意视察小组对我校建筑学专业的视察报告,决定通过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为4年,自2017年5月起至2021年5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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